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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徽环保厅多项举措狠抓污染物减排

安徽省环保厅为着力实施列入国家《“十二五”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》和各市年度目标责任书的项目。将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作为安徽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,持续加强、常抓不懈、采取强化结构减排、细化工程减排、实化监管减排、依靠科技减排相协同的多种有力举措,综合运用标准提升、区域限批、落后产能淘汰、建设项目管理等手段,落实主要污染物减排的各项目标任务,确保在完成目标任务的同时,为经济发展腾出更多的环境容量。
据了解,“十一五”期间安徽省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的削减任务分别是6.5%、4%。“十一五”期间安徽实施并完成COD减排项目521个,减排COD17.99万吨,COD排放量比2005年下降7.36%,完成“十一五”总量减排任务的113.64%;实施并完成SO2减排项目435个,减排SO242.44万吨,SO2排放量为53.26万吨,比2005年下降6.72%,完成“十一五”减排任务的167.99%。全省单位GDP的COD和SO2排放强度均下降50%。
“十二五”安徽省化学需氧量、氨氮、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削减任务分别是7.2%、9.9%、6.1%、9.8%,“十二五”开局前两年累计削减5.03%、5.26%、3.46%、1.32%,其中2012年分别削减3.04%、3.33%、1.87%、3.95%,四项指标全面超额完成年度减排任务。2013年全省四项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为:化学需氧量、氨氮、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比2011年下降1.3%、1.6%、1.1%、3.0%。
为确保减排目标的实施,以工程减排为重点,着力实施列入国家“十二五”目标责任书和各市年度目标责任书的项目。同时继续对各市减排目标完成进度实行季度分析评估,对工作进度缓慢的市实行预警,对进展缓慢的减排项目挂牌督办,对影响全省减排任务完成的地区实行限批。对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市“一票否决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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